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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司法部监督组在山西开展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2020-12-01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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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至11月6日,水利部、司法部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三组,由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夏海霞带队来晋开展为期一周的监督检查,并召开山西省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座谈会。水利部政法司副司长夏海霞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李乾太出席座谈会并就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有关情况进行汇报。黄委山西河务局、山西省司法厅、黄委政策法规局、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参会人员分别作了发言。省水利厅有关处室负责人陪同调研。

  监督组一行10人先后实地查看了运城市鸭子池、盐湖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万荣县汾河入黄口水生态保护情况,永济黄河河务局法治文化基地、伍姓湖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前期现状情况;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执法情况,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用水、矿坑水处理、中水回用情况;晋中介休市汾河义棠镇师屯北段煤堆整治情况、联合铁路公安整治高铁沿线机井情况并观摩介休水利数字中心;太原市清徐县河西总退水渠湿地、汾河百公里清徐段项目、平泉村自流井等内容。监督组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核查、案卷资料查阅、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对以上4市8县(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保障、中央及水利部有关执法重点任务落实等五方面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座谈会上,李乾太指出,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认真落实,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显著提高,促进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行,全过程记录逐步完善,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陆续开展,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推进。水事案件查处逐步规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机制初步达成,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加大,执法能力逐步提升,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管理流程逐步规范,执法效果得到有效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湖执法陈年积案“清零”等重点任务取得明显进展。

  李乾太强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执法机制,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抓好政策研究及其他工作,夯实法治基础。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和交流培训力度,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为山西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夏海霞对山西省水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肯定,她指出,水行政执法在黄河流域及汾河生态修复治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山西在入黄湿地建设、伍姓湖生态保护区的修复、汾河沿线的治理等方面成效明显。永济市河务局、介休市水利局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但在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水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及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建议今后要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重点,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定的水行政执法责任;要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创水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要不断加强水政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将黄河水文化与水行政执法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基层水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要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好用足现有信息设备,逐渐完善水行政信息化管理系统;要不断加强地方与流域及司法部门的协调联系,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能力。

  水利部有关司(局)、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宁夏水利厅及司法厅、山西省水利厅、黄河水利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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