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4-09-2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水利厅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将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14-9月23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四川省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932499,028-86938821(传真)
邮 箱:573199141@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水利厅人事处(邮编:610072)
四川省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lt.sc.gov.cn/scsslt/gsgg/2024/9/13/173e2c5c41db4563bac8de8247cb46e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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