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0号问题)
时间:2024-09-2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水利厅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0号问题)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十、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2022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49.6立方米、24.1立方米,而我省分别为66.7立方米、57.2立方米,在全国分别处于第19、30位,利用效率排名靠后。其中,淮南市、池州市万元GDP用水量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2.1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5倍、3.9倍,利用效率处于较低水平。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厅节水调水处、水资源管理处。
三、重点措施
严格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用水效率达到指标要求。
四、目标任务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指标。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任务为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指标。
国家下达安徽省2023年度水资源效率控制指标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20年下降10.8%。安徽省2023年度实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58.2m³、57.0m³,比2020年下降15.8%、21.3%,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并在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荣获优秀等次。
省下达淮南市2023年度水资源效率控制指标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1%、10.8%,实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2.7%、11.4%;省下达池州市2023年度水资源效率控制指标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4%、11.4%,实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7.3%、20.5%。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节水调水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115,0551-62128307
电子邮箱:ahsjsds@163.com
2024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slt.ah.gov.cn/xwzx/tzgg/122507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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