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力推动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
时间:2020-12-0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各级河(湖)长真正把“长”的责任扛起来、抓到位,日前,天津市河(湖)长办印发《天津市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方案》,推动各级河(湖)长向群众汇报,请群众评判、让群众监督。
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民生导向、杜绝泛泛而谈、加强舆论监督”的原则,由区级、乡镇(街道)级总河(湖)长和村级河(湖)长,每年通过各类媒体和直面群众的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履职情况,向群众汇报本行政区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情况;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涉水事项落实情况;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主要举措、成效、存在问题等内容。
各级河(湖)长将以提出问题、改进落实、向群众汇报为主导,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结合视频、图片等影像资料,运用具体事例、数据,如实向群众汇报履职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解疑释惑,同时,把功夫下在平时,大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让群众见到行动、感受到变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